澳大利亞“實用新型”專利的最後機遇
澳大利亞創新專利(innovation patent)類似於香港的短期專利和內地的實用新型專利,其保護期限為8年,無需經過專利性實質審查。
對於本身創造性不是非常強勁的發明創造,創新專利更容易得到授權。而不需要提實審就能獲得授權,一方面來說,可以等到發現被侵權或者計畫進行轉讓許可時再請求實審;另一方面,如果後續申請人基於某些原因的考慮,放棄這項專利,那也就避免了浪費實審的費用。
而這種授權快,成本低,效果強的實用新型類專利,卻在2021年8月26日起在澳大利亞被取消。其原因可能是創新專利被大公司用作扼殺競爭的戰略工具。大企業可以利用創新專利建立專利叢林,即圍繞中小企業的產品申請一系列創新專利,從而策略上扼殺中小企業的經營自由,使它們更難與大企業競爭。2017年,大企業和外國申請人獲得的有效的創新專利數量幾乎是中小企業的4倍。
又或许是因为創新專利的低標準阻礙了深層次的創新和競爭。低門檻的創新專利可能給中小企業的經營自由帶來不確定性,並侵蝕了中小企業對創新的信心和投資。每年澳大利亞企業要在創新專利上耗費大約1100萬澳元,卻無法激勵研發,大企業很大程度上阻礙中小企業創新。
雖然於2021年8月25日之後,將無法再提交全新的創新專利,但在該日之前提交的創新專利申請將繼續有效,直至其保護期限屆滿。那麼,是否錯過此日期的申請人再也沒有辦法申請創新專利了呢?實際上,仍有一條路徑可以提交澳大利亞創新專利,這也是最後的機遇!
該方法是申請人可以在PCT國際申請公开之后,進入澳大利亞国家阶段之时,在澳大利亞遞交作為分案的創新專利申請。即需要有一項PCT的申請日(即國際申請日)早過2021年8月26日的申請在先,且PCT進入澳大利亞國家階段的期限尚未到期,就有機會申請。
綜上所述,把握最後的機會,盡早提交澳大利亞創新專利申請,一至两个月後,就能夠成為澳大利亞創新專利擁有人。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