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利制度簡介
香港專利註冊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有三類專利︰
- 原援專利
- 標準專利及
- 短期專利
原援專利每年續期一次,有效期最長達20年。
標準專利可在第3年屆滿後,每年續期一次,有效期最長達20年。
短期專利可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4年後續期,有效期最長達8年。
申請原援專利
申請原援專利簡要流程如下︰
- 提交申請原授專利請求
- 提交實質審查請求
- 發出審查意見,如有
- 回覆審查意見,如有
- 批予和發表
申請標準專利
在中國香港,標準專利的批予, 是以下述三個專利局(稱為「指定專利當局」)所批予的專利註冊為基礎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歐洲專利局(就指定聯合王國的專利而言)
- 聯合王國專利局
- 指定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指定專利申請是指在指定專利當局發表的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以及
- 就已獲指定專利當局批予的專利,在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第二階段)。
申請標準專利的程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提交下述兩項請求︰
申請短期專利
申請短期專利,簡要流程如下:
- 提交請求
- 形式審查
- 批予和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