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 2022 年 2 月加入海牙國際外觀設計體系,工業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於 2022 年 5 月 5 日在中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開始。同時,中國專利法於 2021 年進行了修訂,自 2021 年 6 月 1 日之後在中國提交的外觀設計註冊的最長保護期限從 10 年延長至 15 年。 海牙體系的優勢在於,一是為創新主體提供了一種簡捷、高效的外觀設計國際註冊程式,申請人僅需使用一種語言提交一件國際申請,即可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尋求外觀設計保護,在日後產生變更、續展等需求時,也僅需提交一份請求,極大方便了創新主體對外觀設計的集中化管理;二是可以顯著降低創新主體在進行產品全球化佈局過程中為外觀設計國際申請所支出的成本,並且能夠大幅提升註冊效率。 當然,海牙國際外觀申請途徑也有一些限制,例如圖紙的同一性問題。雖說通過海牙協定只需要提交一份圖紙即可進行國際申請,但是每個國家對外觀圖紙的要求都有不同的形 […]
專利制度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點,各國專利制度各有特色,從而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也存在差異。中國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採用請求審查制,即在規定的期限內(三年)由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由審查員進行審查。 與中國及其他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類似,馬來西亞的實質審查也採用請求審查制,與中國實質審查程序中的具體操作不同之處在於,PCT申請在馬來西亞國家階段的實質審查包括以下兩種方式:(一)標準實質審查;(二)改進實質審查。具體說明如下: 標準實質審查中,馬來西亞專利局將進行對申請的檢索和實質審查,同時會考慮來自澳大利亞、英國、歐洲專利局、日本、韓國及美國對此發明的檢索和審查結果。 只有在該專利已獲得澳大利亞、英國、歐洲專利局、日本、韓國或美國的授權時,才能提出改進實質審查。 在改進實質審查中,實質審查申請基於該外國審查結果而進行簡單的追加審查。 審查申請的新穎性、法定可專利事項以及與外國專利說明 […]
在普通公眾眼中,實用新型專利是所謂較低等的專利。因為發明專利是經過實質審查而授權的,申請人往往需要投資很多時間和金錢才能獲得一個發明專利;而實用新型專利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形式上的缺陷都會授權,費用較發明專利也要低不少;並且,實用新型專利的壽命最多也就是發明專利的一半。實踐中,很多申請人都對發明專利青睞有加,而實用新型專利卻往往受到冷落,隨意撰寫,得過且過。 而韓國的實用新型確是一個例外,它與韓國的發明一樣需要通過實質審查,審查週期也是一樣,自申請到授權平均需要12-15個月。而新型與發明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 官費的差異:申請實用新型的官費較發明要便宜一些,但在權利要求數量不是很多的情況下,差異並不明顯; 2. 對專利性的要求的差異: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但審查員從主觀上把握審查的松嚴,一般新型的審查整體上比發明要松一些,但該差異是主觀性的。 3. 申請時效的差異:巴黎公約可以同時 […]
由於專利制度具有地域性的特點,各國專利制度也各有特色,從而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式中也存在差異。在中國,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式採用請求審查制,即在規定的期限內(三年)由申請人決定是否進行實質審查。要求進行實質審查的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期滿不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該發明專利申請便視為撤回。 與中國及其他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類似,新加坡的實質審查也採用請求審查制,與中國實質審查程式中的具體操作不同之處在於,PCT申請在新加坡國家階段的實質審查包括以下幾種方式:(一)當地檢索和實審方式;(二)基於同族檢索結果提交新加坡實質審查的方式;(三)基於正面的可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結果提交新加坡補充審查的實審方式;以及(四)基於國外申請授權權要提交新加坡補充審查,但現已取消。具體說明如下: 途徑A:當地檢索和實審方式(Local search and examination route) 該方式為新加坡智慧 […]
優先權概述:優先權原則源自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目的是為了便於締約國國民在其本國提出專利或者商標申請後向其他締約國提出申請。隨著專利制度的發展,優先權原則不再局限於僅對外國申請人提供這種優惠待遇,而是進一步擴大適用到本國申請人,即申請人在本國提出首次專利申請之後,在一定期間內就相同主題又在本國再次提出申請的,也可以享有首次申請的優先權。 鑒於優先權制度的特殊性和複雜性,我們分兩步來“全面消化”這一概念。首先我們看看“本國優先權”和“外國優先權”的區別。然後我們再談談“部分優先權”和“多項優先權”的區別。 “本國優先權”Vs“外國優先權” 本國優先權,又稱為“國內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在我國優先權制度中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外國優先權,又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