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制度下的分案申請策略與中國專利實踐存在比較大的差異,尤其是美國專利制度提供了三種不同的分案申請策略供申請人加以選擇,本文對這三種情況分別加以簡要介紹。 首先,與中國一樣,在美國申請人可通過分案申請(Divisional Application)克服專利申請的單一性缺陷。在美國的專利審查過程中,美國審查員通常會在審查階段早期對專利申請進行單一性審查。基於避免重復授權(Double Patenting)的考慮,審查員如果認為該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含有超過一項發明,就會向申請人發出《限制要求通知書》(Restriction Requirement),要求申請人把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限制為僅僅包含一項發明。對於從母案分割出來的部分,申請人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分案申請(Divisional Application)。對於分案申請(Divisional Application), […]
澳大利亞專利包括標準專利、革新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廣義上講,這三種類型同中國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類似。 1、澳大利亞標準專利(Standard Patents):自申請日起20年。需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澳大利亞標準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授權。 2、澳大利亞革新專利(Innovation Patent):自申請日起8年。革新專利的可專利性門檻比標準專利低,適用於生命周期短,或者針對現有技術可能是顯而易見的發明。革新專利要求權利要求在5項以內,不需經過實質審查。 3、澳大利亞外觀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自申請日起10年,註冊期滿5年時續展註冊一次。同樣不需經過實質審查,一般申請後數周即可獲得授權。 澳大利亞的標準專利,申請期限一般在3-6年之間,標準專利的保護力度最強和最有效,澳大利亞絕大多數被授權的專利是標準專利。澳大利亞創新專利,一般申請後三個月 […]
1.伊朗的專利法規定,任何具創新的專利技術或可以在工業或農業領域中使用的,前述不同領域內的發明人依規定享有專利的獨占權。在伊朗,專利取得采取登記註冊原則,申請人必須向伊朗契約與產權登記署辦理註冊登記,並且滿足以下的條件: 1.1.須符合《1958 年伊朗商標和專利註冊條例》第 27條要求的在現有技術上具新穎性並可以在工業或農業領域內使用其結果的發明方法。伊朗專利法認為的新穎性是指該公開發明在伊朗或境外並未被實際公開使用的情況下,視首個在伊朗境內完成登記的人為發明人; 1.2.專利必須具有實用性,在《2008 年伊朗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法》第 27 條中,對於專利實用性的解釋僅僅包括可以在工業或農業上被實際使用,但實際上該範圍可以擴大到商業、工藝品、漁牧業和服務業等產業範圍,也就是說只要可以在任何產業中被實際制造或使用的,都可以具備專利的實用性條件。 2.目前在實踐中,伊朗契約與產權登記署不 […]
法國國內專利的審查過程簡單且快速。迄今為止,法國仍不對專利進行實質性審查,只進行形式審查和技術性審查,同時委託歐洲專利局進行專利檢索。針對發明專利的申請及審查過程,一般具有以下步驟: 1.申請 申請人可在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巴黎本部、各地方分局或各省市信息辦公室提交發明專利申請。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分局和各省市信息辦公室將收到發明專利申請轉送巴黎本部。其中,需要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 (1)說明書和附圖; (1)委任書(可後補); 申請階段主張優先權時需要: (1)他國首次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優先權主張; (2)申請時即主張優先權的,優先權文件認證本可後補。 2.國防安全審查 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自申請日起1-5個月內將申請轉交給國防部進行國防安全審查,期限為2周。 3.初步審查 在通過了國防安全審查之後,一般自申請日起2-5個月內進行初步審查。初步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技術審查兩部分。其中 […]
如之前的系列文章所述那樣,很多人容易混淆保密申請和向外國申請專利的保密審查,但其實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繼前一篇文章簡要地介紹了保密申請之後,本文介紹與保密審查有關的實務知識。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專利局進行保密審查。 具體的向外國申請專利的保密審查又分為以下三種: 1.準備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的保密審查 保密審查請求的提出 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請求的檔應當包括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請求書和技術方案說明書。請求書和技術方案說明書應當使用中文,請求人可以同時提交相應的外文文本供審查員參考。技術方案說明書應當與向外國申請專利的內容一致。 保密審查 審查員對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請求檔進行初步保密審查。請求檔形式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通知請求人該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可以重新提出符合 […]
